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适逢今年第三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4〕12号)的要求,合肥幼专思政教研室组织开展法治教育专题系列活动。
为了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思政教研室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安全与法治教育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用易于接受的事理、鲜活生动的案例,教育引导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12月12日,李炀、孟翠艳两位老师针对所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班级,开展“看视频,学法理”的活动。
在活动中,分别播放了《赵作海—我得到了国家赔偿》和《王帅—网上发帖事件始末》两段视频,老师结合视频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并表示要自觉践行法治精神。(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