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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6-16 16:28:46】      点击数:

关于组织2023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工会一系列有关“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生活”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市总工会的关心支持下,校工会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合工办[2021]52号)和《关于调整安徽省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皖工发[2022]4号)精神,拟定于2023年暑期继续组织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时间

2023年7月17-21日,共五天四晚

二、疗休养地点

安徽省黄山工人疗养院

三、参加疗休养人员条件

1、校内在岗教职工。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1983年6月30日前出生)。

3、工龄满10年(2013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4、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安排。

5、已参与2021、2022年暑期疗休养的教职工不重复安排。

四、有关要求

1.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时间安排在暑假,但仍需确保不耽误自身工作。

2.参与疗休养的教职工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互帮互助,努力营造和谐的休闲环境。

3、无重要工作安排或各种意外因素干扰,已经确定的参加人员不得临时变更。

4、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参加疗休养人员可带家属同去,费用自理,责任自负。但因疗休养基地接待人数有限,今年有多少空余可以让家属同行,暂不确定,大家可以在报名时进行备注。

5、疗休养期间教职工不得单独行动。

6、请各工会小组组长于6月23日前将本组参加疗休养教职工名单(格式见附件)发送给工会黄惠宁(QQ345584384)。

合肥幼专工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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