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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部关于开展2024年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4-09 15:06:13】      点击数:

各教研室、相关班级:

根据《合肥幼专关于开展2024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梅冲湖校区搬迁的资产交接和管理工作,并参照监审处对于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请各教研室、班级高度重视、积极全面准确的完成此项工作。

一、具体工作步骤及时间节点

(一)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24年4月8日至5月20日)各教研室主任为清查责任人,安排教研室内各成员对本教研室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自查。

(二)第二阶段:复核阶段(2024年9月起)

2024年9月新校区搬迁完成后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口径现场复核工作,具体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

二、工作组

(一)成立系部清查工作组

组长:赵青松

组员:郑磊 陶北京 许欢 吴胤喆 孙美玲 汪璇

(二)工作组分工

赵青松:清查工作统筹部署,负责和其他系部的沟通协调。

郑 磊:负责和国资办对接,提供系部所有资产清单,体育馆内资产核查。对所有有变动的资产信息进行调整更新,对新增资产进行补入。

陶北京:小学教育教研室和所属实训室资产核查。

许 欢:数理教研室和所属实训室资产核查。

吴胤喆:鹤琴楼系部办公室、会议室、储藏室资产核查。

孙美玲:小教专业各教室资产核查。

汪 璇:对所有电钢琴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三、具体要求

实物一件不落,认真负责核对每件物品,梳理问题。

(1)对照资产管理系统导出的明细表逐条核对实物信息,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及存放地点等。(附件1:清查明细表)

(2)针对“有账无物”部分须查明原因,现场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文字材料说明原因、提出处理建议,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财务处。

(3)针对“有物无账”固定资产(单价≥1000元),梳理来源信息,填表入册。(附件2:“有物无账”明细表)

(4)通过核对发现账实信息不一致的,如属于存放地点与管理平台录入地点不一致,需及时更新管理平台信息;如属于部门之间调换需办理调换手续。


                                                        公共教学部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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